两方陆续的提出自己看似无理的条件,但都被双方一一否定。经历了数轮谈判后,双方终于交涉到了一个满意的价格,最终刘良只能愿意以2千万美刀的价格打包售出这首曲的所有版权,或者换一种更为直接的称法叫买断。
当然这个所谓的两千万美刀是不可能一次性付清的,分为三次初期只能拿到具有象征意义的20万美元,其他的还要等以后的三年再说。
对于接下来对这首曲目的宣传活动,已经和刘良本身没有多大关系,不再会从这首火爆歌曲中获得什么巨额利益。只会在边角位上挂上挂上它的作曲人名字,刘良也会因为这个收获到不小的一波国外名气,但也就只能是不小。宣传活动现在早已全权交给了现在版权所有方,索尼娱乐音乐公司负责。
刘良紧赶慢赶,终于连夜坐上了飞往纽约的飞机。下机之后他并没有选择马上的换乘飞机,而是默默的寻找起了公共电话亭。
在公共电话亭内,刘良先是思索了一会,最后还是决定摇起电话。
“嘟∽”
蓝球的另一面,才只是太阳都还未出亮的凌晨而已。
突然空旷的客厅中一阵电话铃声响起,立刻就惊醒了还在客房浅浅的睡梦之中的吴娇。
她没有选择丝毫抱怨,很习惯性的较为慌张的跑到客厅来,看着是来自于大洋彼岸的电话,恭敬地接起了电话,“喂,请问您是谁?您找谁?”
在大洋对岸的刘良轻咳了一声,继续说道:“我是刘良本人,我在这里询问一下近期发生的所有事情。”
那一边的吴娇有些支支吾吾的不知道怎么开口是好,但还是把所有事情都完完整整又原原本本的讲述了一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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