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伤痕,而是他衣服上的抓痕。
此时,曹称象身上,已经看不到,半点伤痕。
要不是那一身血,说他没有受伤,也是有人信的。
“对,猛兽!”曹称象半点也不意外,林慕七能猜中。
林慕七那么聪明,怎么可能猜不到。
但曹称象还是气:“林寻那狗娘养的玩意儿,居然把皇宫内苑奇珍坊的野兽,养在林国公府。最关键的是,长公主居然半点不知,我真的是服气他们了。”
曹称象真的是,越说越生气:“林寻那狗娘的,把些猛兽养在林国公府,驱赶那些猛兽攻击我们就算了。为了让那些猛兽更能打,林寻不仅一直饿着它们,还给它们喂了药。以至于,它们被放出来时,一只只像是饿疯了,疯狂地撕咬人。”
曹称象说到这,一阵后怕与心悸:“你们是没有看到,林国公府的惨状。林国公府的人全都死绝了,被野兽撕成碎片,嚼碎吞进了肚子里。”
“偌大的林国公府,满地都是残尸与鲜血,别说林家那个,被长公主娇养的小公子,就是我这个大老粗,都看得一阵心悸,害怕自己会做噩梦。”
“要不是我反应快,先一步把那小公府打晕,就算把他们救出来了,他怕是也毁了。”
曹称象都不敢闭眼,一闭眼就是林国公府的惨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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