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为了不打扰别人的眼睛,他甚至要忍受终年穿着厚重的黑色袍子,最开始的时候人面疮不听话,他身上大大小小的人面疮,长出来牙齿,舌头,脸,五官,穿上衣服遮盖住人面疮,它们就会不停的撕咬衣服的布料,不愿意被遮盖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那时候我也害怕过藏布大人呢,但是仔细了解就会发现,没有人会比他更加温柔啦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喏,粉泡朗姆,很好喝的。”说着,艾琳娜推过来一杯酒水,是她刚刚边说边调的。

        这里是酒窖,同时,也有吧台沙发,类似于楼上的布置,却更加的保密隐私。

        艾琳娜一直在吧台里,或者调配酒水,或者写写画画,记录什么东西。

        粉泡朗姆是秋叶城特有的酒,用了一种叫“粉泡儿”的果子做酒,混合朗姆酒调制而成,果酒和朗姆酒相融合,味道却并不难喝,淡淡的果香夹杂着酒水的醇厚,粉蓝色的液体分外好看。

        只是名字秀美,不代表酒的度数小,女孩子可不合适喝这种酒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不过它的度数很高,你要小心点喝哦。”艾琳娜轻声提醒。

        拉莱耶将高脚杯拿在手里,微微抿了一口。

        酒的味道是他从没沾染过的,但是对于他而言,显而意见的,不管是酒,还是饮料,还是水都是一样的感觉,并没有太大的差异。

    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